支票借款,是指企業在業務發生時,向銀行申請開具一張金額為一定金額的支票,銀行同意向企業放款,企業在支票到期時向銀行歸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應收帳款融資是指企業在業務發生時,根據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應收帳款融資合同,以應收帳款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
本專欄所講的支票借款、應收帳款融資主要是指通過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方式進行。商業承兌匯票融資屬於票據貼現業務,是指商業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而簽發、背書轉讓或申請銀行承兌的商業承兌匯票。本文所講的票據融資主要指應收帳款融資。
支票借款
企業向銀行申請開立一張金額為一定金額的支票,銀行同意向企業放款,企業在支票到期時向銀行歸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支票借款一般在業務發生時辦理,但也可以在業務發生後辦理。此外,企業還可以通過簽發商業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將資金從其賬戶轉到其他銀行賬戶,以獲得更高的利息收入。
企業申請開立一張金額為一定金額的支票,並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和票據貼現合同,銀行同意向企業放款。票據到期時,如果企業能夠按時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銀行將與其簽訂貸款合同;如果無法按時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銀行將與其簽訂票據貼現合同。企業獲得貸款後,必須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在簽發商業匯票時,如果票據到期時無法按時償還票據本息和相關費用,則持票人可以向承兌人要求承兌付款。如果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在規定期限內付款的,則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要求出票人付款。持票人可以要求背書轉讓或向其他具有付款能力的單位、個人請求支付,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時不能獲得清償,則持票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應收帳款融資
應收帳款融資是指企業利用應收帳款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企業在收款後立即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從而獲得流動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其目的是為了彌補流動資金不足,擴大經營規模,提高產品競爭力。
應收帳款融資是以企業在業務發生時向銀行所簽訂的應收帳款融資合同為依據的,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辦理:
(一)保理業務。保理業務是指在一項有追索權的應收賬款轉讓後,由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其進行回購或以一定利率再轉讓給企業的一種綜合性金融服務。保理業務是企業融資的一種方式,不改變企業的資產負債表。
(二)票據貼現業務。票據貼現業務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企業取得銀行承兌匯票後,對其所持有的票據進行再貼現,以取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票據貼現業務是企業常用的融資方式之一。
轉貼現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將其持有的未到期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賣給另一銀行等金融機構,並從該金融機構取得資金,同時按票面金額扣除自該金融機構買入匯票之日至賣出該票據之日期間的利息後的餘額,作為差額向該金融機構支付轉讓價款的一種融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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